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金秀瑶族自治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金秀瑶族自治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621250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金秀瑶族自治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条例》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上级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效地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自治区税务局来宾市金秀县版块、金秀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公开共计381条,其中行政许可286条,行政处罚10条,工作动态27条,政府采购公告、税收政策等其他信息5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税务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全面规范了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条理清晰、责任明确的链条式管理。2022年,我局未收到各类涉及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按照《条例》要求,制定公开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动态管理,强化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自查评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网站的信息发布主要依托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来宾金秀县版块进行更新维护。针对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评估通报指出的问题,按照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统一优化信息公开栏目,安排专人定期对信息公开版块进行维护,抓好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进一步明确工作导向,以绩效管理为抓手,传导工作压力,督促工作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指出的问题及自治区税务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存在的信息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持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不断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工作透明度。但与此同时,在公开内容、基础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依然存在不足。

下一步将重点在以下方面加强改进:一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化和细化;二是全面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大便利;三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大对干部职工特别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为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本年度内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公开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