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本城区范围内重点税(费)源的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城北税务分局。承担城东街道办事处、城北街道办事处、城厢水落社区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河西税务分局。承担河西街道办事处、来华投资区、城南区、兴宾区工业园区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来宾电厂厂区至城区地段属河西税务分局和第二税务分局管辖范围)
凤凰税务分局。承担八一街道办事处、凤凰镇、大湾镇、正龙乡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迁江税务分局。承担迁江镇、石陵镇、平阳镇、桥巩镇、良塘乡、七洞乡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小平阳税务分局。承担小平阳镇、陶邓乡、五三乡、良江镇、三五乡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蒙村税务分局。承担城厢镇(水落社区除外)、南泗乡、高安乡、蒙村镇、石牙乡、寺山镇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