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忻城县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忻城县税务局办公室(电话:0772-5511736,传真:0772-5518112)。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忻城县税务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办公室、纳税服务股、法制股、税政股、征收管理股、信息中心等股室业务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并落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使各职能部门结合业务管理齐抓共管,积极配合。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税务局、来宾市人民政府、来宾市税务局、忻城县人民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备案、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内部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税收管理、各项税收政策和公共服务事项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自治区税务局来宾市忻城县板块、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为广西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平台、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提供咨询服务。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序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能调整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了调整和更新,并于每月5日前将《国家税务总局忻城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布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方便公众查阅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大厅、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公开栏以及相关报刊媒体在公开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本年度,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务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该项工作列为绩效考评指标,作为年终各部门绩效考评等次的评定依据;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局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2020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的要求在自治区税务局来宾市忻城县版块、忻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公开,在网站发布及转载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税收政策和本局的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公开共计117条,内容涵盖领导简介、业务工作等信息,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方便群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95 |
0 |
36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16.5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
|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
|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0 |
|
|
|
|
|
0 | ||
(七)总计 |
0 |
|
|
|
|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
|
|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引起十分重视,习惯性待督促,缺乏工作主动性;二是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我局有些工作制度不够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组织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干部职工的主动公开意识。根据《广西来宾市忻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表》,制作本局网站内容保障责任表,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切实保障本局应公开信息的及时、规范、准确公开;二是对照新机构新职责新要求,进一步配齐政务公开工作力量,理顺工作职责,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挖掘培养专业人才,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持续、规范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忻城县税务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