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税务部门切实加强部门协作,有效强化动态管理,将税收“黑名单”联合惩戒工作常态化,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体系。

20209月的一天,柳州市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到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提出申请撤销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请求,理由是其在江西省某市新办企业时无法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究其原因,可以追溯到20157月,我市某某有限公司涉及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31份,涉及金额286.52万元,税额48.71万元,受到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处,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30.0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于20186月将其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这只是柳州市稽查部门对税收违法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的一个案例。

今年以来柳州市税务局持续推进税收违法“黑名单”和多部门联合惩戒工作,将企业纳税信用与法定代表人“捆绑”起来,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截止今年11月,柳州市税务局共计把46户企业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让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成为常态,进一步维护了公平正义税收秩序,促进税收营商环境优化,扩大税收违法黑名单的社会影响力和震慑力。(韦立茫 植礼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