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柳州市税务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和柳州市委、柳州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规定的各项法治任务措施,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落实税收法定,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促进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任务进展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贯彻落实审批清单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坚决取消和下放到位。推行权力清单,强化纳税服务,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简化办税程序。

2.加强宏观调控。一是减税降负效应凸显。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国务院各项税收优惠和结构性减税政策,全年实现新增减税降费40亿元,有力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助推地方发展。二是坚持推进税收领域改革发展,不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全面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落实增值税改革、社保降费等四项改革。全面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管理,抓好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征缴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居民“两险”征管职责划转、非税收入划转。全年组织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累计78.14亿元。

3.强化市场监管。一是税收风险管理卓有成效。率先采用成本法在螺蛳粉行业推行增值税进项定额扣除办法,有效解决了螺蛳粉企业进项抵扣“不充分”的问题,减轻螺蛳粉扶贫产业的税收负担,有力的助推柳州市产业扶贫,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了税务贡献。二是积极参与推进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与多个部门联合下发6个相关行业及领域联合惩戒备忘录,有效促进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持续推进增值税改革,全力落实好“1+4”增值税税率下调及配套政策改革任务,增值税降税率累计为1.77万户纳税人减税15.4亿元,涵盖96.47%的一般纳税人。持续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在全区率先建立人社、税务、财政等9部门组成的城乡居民“两险”工作领导小组、率先实行机关事业单位三方签约扣费,率先建立人社、税务、各商业银行运维平台,率先开发年金对账程序,在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上为全区贡献了柳州方案。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通过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等方式,研究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策。2019年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4次,审理重大税务案件11件。

2.加强税收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系统内公职律师与外部社会律师相结合的税务部门法律顾问制度,2019年共办理141个法律事项,其中:审查合同125个,法律咨询16次。

3.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全年召开党委会50次,凡重大事项,均由领导班子通过党委会集体讨论,以少数服从多数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由专人记录、完整存档。

4.加强对重大决策的跟踪落实。对全市税务系统重大决策部署、党委例会等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按月通报督办事项办理情况。2019年1月—12月,柳州市税务局办公室向机关各科室送达督办通知单272份。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税收工作流程。推行税务总局制定的一系列工作规范,完善岗责规范,逐步形成统一的内控规范,实现税收工作流程的整体优化。

2. 坚持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建立税务执法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推行“三个统一”和“实名认证+信用等级+纳税服务”管理方式,不断健全执法监督体系。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年落实共10项专项督察督办、配合柳州市税务局相关部门开展监督工作30次,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对执法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原则,积极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一是强化执法督察。柳州市税务局高效推进“督察审计监督全覆盖”工作。2019年已成对鱼峰区、柳城县、柳北区、鹿寨县税务局等4个单位的督察审计工作,督审覆盖面33.3%。二是充分发挥财务服务保障大局的职能作用,落实新的经费保障体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强化财务内控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明确支部书记既是履行推进法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又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制发《全市税务系统从严治党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11个责任主体,细分100个责任事项,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加强对12366热线电话的接线信息收集,了解社会大众对税务公开的需求,选择纳税人咨询和关注最多的问题,编印和发放税收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开展行政复议、诉讼、赔偿工作,畅通税收法律救济渠道,着力化解税收争议,畅通复议渠道,依法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2.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对重点工作在敏感时期实行局领导轮班接待信访,做到常态排查随时报告。二是寻求综合治理。对外紧密依靠地方党委政府,主动加强与当地政法、信访等部门沟通协调,成功处理了吴佳华上访案;柳江、柳北区集体联名上访案等,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

3.创新探索“税院联动”机制。柳州市税务局解放思想,勇于担当,主动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针对企业破产重组、破产重整过程中,因进入破产程序后产生的税收的定性,以及滞纳金是否属于优先债权等,在税收实践和司法实践中争议不休的问题,先后3次组织召开“税院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在全区率先形成并出台《关于破产程序中有关税务问题处理的指导意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创新性地提出解决破产企业滞纳金处理难、开票难、注销难的新思路,在滞纳金计算、债务豁免的特殊税务处理以及“僵尸企业”的快速注销等方面均迈出突破性步伐。

(七)全面提高税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一是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上率下引领带动全系统推进依法治税。二是落实好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及时修订制发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等规则。

2.加强税务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加强岗位实践训练,积极推进全员“练兵比武”,2019年共计3186人次参加“岗位大练兵 业务大比武”考试。推进网络普法,要求干部参加中国税务网络大学学习中必须要有一门是法制课程,以此推动干部法律意识,做好《“七五”普法读本(三)》的征订工作及培训考试工作,2019年全局实现税务干部100%参与普法考试。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加大法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力度。一是对全系统法律业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实施登记备案制,进一步充实法律人才库,全局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5人。二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务行政复议应诉等方面的参谋和助手作用,防范税收执法风险。2019年,柳州市税务局公职律师办公室累计办理法律事务344件(次)。

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领导干部的述责述廉述法,主要负责人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2020年税收法治工作计划

2020年税收法治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和柳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推进“论理式”执法,以“三项制度”为抓手,促进税务执法合法合理、透明公正。同时,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加强增值税等6个税种立法实施后的培训、宣传与辅导,切实提高税收执法的规范性,消除发票增量升位、个体“双定”、税务注销等重点领域的执法随意性和设租寻租现象,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税务争议解决机制,防范管理风险。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与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合作,引进涉税公益性诉讼,借助人民检察院的力量,强化对柳州税务系统依法管理、依法征收、依法减免、依法稽查的监督,促进柳州市税务部门以及工作人员认真履职担责,穷尽法定职责和法定手段维护国家利益,确保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