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要求,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稽查局2022年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方案如下:
一、随机抽查项目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
二、随机抽查对象来源
稽查对象名录库
三、随机抽查工作相关事项
(一)随机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规章相关规定。
(二)抽查主体
由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稽查局随机抽取并组织实施检查。
(三)随机抽查方式
不定向和定向随机抽查。
(四)稽查待查对象抽取工作及计划
由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稽查工作安排,通过“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中的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完成对稽查待查对象的抽取。
(五)执法检查人员选派
随机抽查的执法检查人员,由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分类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或者采取竞标等方式选派产生。
(六)检查方式
对随机抽查对象,税务稽查部门可以直接检查,也可以要求其先行自查,再实施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
(七)检查的主要涉税事项或内容
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八)检查所属期
2019年至2021年三个年度。发现重大税收违法线索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