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国家税务总局柳城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柳城县税务局”)工作实际编制,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柳城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柳城县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不断走深走实。

(一)全面做好主动公开

为保障人民群众对于政策法规的知情权,按照《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的规定,柳城县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多渠道公开了政务信息,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一是今年以来,柳城县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0条,在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5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重点公开的内容有:行政许可信息、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基层工作动态、其他重要信息。二是强化事前公开,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并更新公开信息;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行政许可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未收到群众当场或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向柳城县税务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实际工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将相关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要求各基层部门上报政府信息管理人员,落实专岗专人,清查政府信息管理外包现象,为政务信息公开提供有力保障,并持续抓好税收政策解读工作。2022年柳城县税务局累计推送线上纳税人学堂30次、柳州税务云课堂15次,浏览数量约2.5万人次;开展实体纳税人学堂6次,惠及纳税人369户次;召开税企座谈会6次;走访纳税人1000余户次,解决反馈纳税人意见建议50条,积极纳税人传达和解读,有效提高政策牵引力。

(四)加强政府网站平台建设

一是按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开设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政策公开及解读。二是加强网站平台建设,按照柳州市税务局要求及时更新基层信息工作动态,完善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平台的可读性、功能性和实用性,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加强监督保障管理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柳城县税务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明确1名具体分管领导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信息收集、审核、网上录入、上传发布、信息上报。二是明确柳城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和分类,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等内容,明确了每个环节的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期限等,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税务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发布,强化税务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三是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本部门税务行政许可目录、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服务指南、办理进展等,并在办税服务大厅中同步公开,提高税务行政许可办理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柳城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但在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2023年,柳城县税务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改进。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涉税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三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四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管理。做好对发布信息的质量和安全审查,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安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柳城县税务局尚无其他需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