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以下简称“鹿寨县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立足工作实际,明确信息公开职责,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现将鹿寨县税务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力量。2020年,面对退休、调动等原因导致人员变动较大的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进一步构建以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各责任主体部门明确工作联络员,各司其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运转模式。同时充分发挥办公室督查督办作用,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推动、管理和检查。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编制信息公开目录。鹿寨县税务局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为依据,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及公开方式的工作机制,做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同时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及时编制发布《鹿寨县税务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政策法规、纳税服务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准确。

三是落实保密审查,严防信息泄密事件。坚持结合实际,依法审查,既保守国家秘密又便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压紧压实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责任,加强对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及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及时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严格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并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公文运转流程和信息发布程序深度有机结合,杜绝涉密信息违规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安全。

四是加强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广度。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开作用,推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依托电子宣传屏、宣传资料架、公告栏等信息公开设施,及时公开各类最新办税信息及办税流程。同时强化对办税服务厅所设置意见建议箱的管理,畅通收集纳税人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渠道,并将意见建议信息及时通报单位相关部门,进一步促进鹿寨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升。

截至2020年底,鹿寨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无信息泄密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3

+644

86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

-1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01

-344

45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850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鹿寨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相应配套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熟悉信息公开规定及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二是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优化长效管理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柳州市税务局子网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鹿寨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西鹿寨县鹿寨镇迎宾路54号,邮编:545600,电话:0772-6668727,电子邮箱:gjswzjlzxsw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