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确保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方面

充分利用上级税务部门信息公开渠道及时进行主动公开,全年通过柳州税务网页发布工作动态34条、公告8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行税务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保障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深入学习掌握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工作,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修订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并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为今后及时、准确、完整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供完备的制度保障。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基层税务工作实际,及时对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保障政府信息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管理人员力量,明确政府信息管理人员及职责,切实做到专岗专人落实工作,有力保障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网站平台建设当前本单位无独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日常通过柳州税务网页进行信息公开。同时,也做到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提出关于优化改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效能持续提升。

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当前本单位未开设有政务新媒体日常通过向柳州税务微信公众号报送公开信息,进一步扩大基层税务部门信息公开的传播广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继续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及时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严格做到拟稿人初核、部门主要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审签程序,确保了“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杜绝涉密信息违规公开发布保障政府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事后信息公开还够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审核不够仔细。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组织各部门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督查督办,保障信息公开及时二是探索建立信息公开审签材料定期复查制度每半年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信息公开审签材料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合法合规、手续完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http://guangxi.chinatax.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西鹿寨县鹿寨镇迎宾路54号,邮编:545600,电话:0772-6861899,电子邮箱:gjswzjlzxsw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