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以下简称“融安县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立足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平台建设、狠抓制度落实、加强监督考核,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经过认真对照检查,现将融安县税务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融安县税务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学习,更新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情况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统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政务信息全面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继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不予公开备案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

是认真做好主动公开。融安县税务局认真贯彻《条例》,及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标准目录,对机构概况、主要职责纳税服务行政执法、工作动态等内容,都主动按照法定的时限予以公开,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普遍知晓。同时,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融安县税务局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是规范拟公开信息的审查环节。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在发文环节即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及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

是紧抓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方面。做好税收法律法规的公开工作,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税收新政,通过门户网站、微信群等多种方式,第一时间告知社会公众;加强对热点税收政策的解读,并宣传公开,取得良好效果

是不断完善优化公开平台。融安县税务局积极依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柳州)门户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利用,方便社会公众快速检索、下载所需要的政府信息。同时,积极发挥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发布最新的政策法规和重大税收事项,报道税收工作情况,向社会公众和广大纳税人提供快捷、高效的涉税咨询和服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51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1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3014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融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一是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主动公开为常态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与跟进。

2021年,融安县税务局将继续按照上级局和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继续抓好《条例》贯彻实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深广度,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和宣传,明确责任,使广大税务干部提高政务公开意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全面,同时加强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认真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融安县税务局的统计数据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