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子频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结合工作重点,畅通公开渠道,在税务系统内部网站发布领导简介、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57条;积极进行税费政策宣传,组织开展纳税人税企座谈会6场,累计邀请180户次纳税人;累计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信息11359条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和程序,明确依申请公开流程,实行网上办理回复。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始终坚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监督和绩效考核的重点,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事项,把政务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岗、责任到人,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效率,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

(四)平台建设

一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设的县局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机构职能、领导简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内容。二是利用微信、QQ群、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及时向纳税人推送最新的税费优惠政策,提醒纳税人办理申报,运用信息化手段服务好纳税人。

(五)监督保障

按照上级要求,信息发布前需经办公室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做到层层把关,抓好保密审查工作。同时,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咨询电话和咨询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内容还有待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信息公开工作处理能力还有待提升。

为此,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将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围绕税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处理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无其他事项需要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