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照相关规定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方面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相关要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围绕服务大局、服务改革、服务中心,强化“以税资政”。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认真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规范本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工作,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及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相关要求参照修订完善本单位工作规程,明确接到依申请公开后的处理流程和管理链条,为今后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供制度保障。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工作实际及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将相关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管理人员,落实专岗专人,清查政府信息管理外包现象,为政务信息公开提供有力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要求对照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优化改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效提升了平台的可读性、功能性和实用性,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相关人员兼职负责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日常工作。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程序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实现了新突破,但跟相关部门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工作力量相对薄弱,工作制度相对不够完善,工作内容有待进一步健全、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加强。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紧贴市场主体所盼。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纳税人缴费人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税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二是紧贴党委政府所想。进一步完善发布体系,及时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是紧贴基础建设所需,进一步整合干部队伍力量,改善和改进基础建设,选优配齐骨干力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新闻宣传和引导,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http://guangxi.chinatax.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民族大道205号,邮编:545300,电话:0772-5128991,传真:0772- 5135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