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http://guangxi.chinatax.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潭中东路26号,邮编:545001,电话:0772-5333193,传真:0772- 533363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照相关规定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全面健全制度体系。
根据实际工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将相关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互联网网站建设和管理,为政务信息公开提供有力保障。
2.全面落实主动公开。
柳州税务网页公开政府信息503条(含各县区税务局),其中规范性文件21件,目前已公开规范性文件共121件。柳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352条,各类媒体共刊播税收工作稿件359篇。加强公文公开管理,做好公文公开属性的审核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相关要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围绕服务大局、服务改革、服务中心,强化“以税资政”,办理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3.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
畅通局长信箱等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流程,严格办理时限,全年办理局长信箱37件,及时回复纳税人诉求。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因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0件,实现信息公开不良舆情“零发生”。
4.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采取“漫灌式”宣传与“滴灌式”辅导相结合、政策宣传与服务措施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将减税降费各项政策举措,通过户外广告、广播电视、微视频、H5、动漫、网络直播等方式宣传,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刊有文、网络有言,不断拓展减税降费宣传矩阵,宣传“好声音”,有效提高政策覆盖面和知悉度。
5.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柳州市税务局始终坚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监督和绩效考核的重点,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在征管体制改革后,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柳州市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下设办公室,配备1名专职1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日常工作。特别加强税务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程序关。
6.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区局要求全面对照网站建设管理规范,优化改版门户网站,有效提升了网站可读性、功能性和实用性,大力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开通“柳州税务”微信公众号,拓宽政务公开新渠道。2020年,“柳州税务”微信号关注用户共39659人,全年微信阅读量最高文章为《缴费倒计时开始啦!今天你缴费了吗?》,阅读量为39403。
7.积极参与地方政府新闻发布工作
2020年,柳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1场由柳州市税务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柳州市减税降费优服务助力复产促发展新闻发布会暨全国第29个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布工作情况,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1 |
21 |
12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15376 |
1537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844 |
844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采购 |
4 |
283.00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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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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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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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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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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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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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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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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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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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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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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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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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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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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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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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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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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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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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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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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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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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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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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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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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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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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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0年,虽然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网站改版后,栏目减少,信息公开内容和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数据迁移出现问题,页面容易崩溃;二是信息公开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查询不够便利,督查考核不够细致。四是下放基层单位管理权限后,县(区)局维护人员亟需更新维护知识,基层单位相应栏目更新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区局子网站建设,充实网站栏目和内容。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政府信息工作规则、规程和制度,强化岗位职责制度,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三是完善考核体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管理日程,加强考核。按照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在信息公开工作上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为公众信息查询提供便利。认真接受相关部门和公众的指导建议,切实加以改进,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