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南宁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革新观念、把握导向、打牢基础、提升质效、防范风险、优化环境”24字工作要求和中共南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各项工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1.坚持党建工作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重要内容。以深入开展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有力抓手,通过领导领学、原文导学、支部研学、潜心自学“四学联动”推动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进县级税务局政治机关建设,推出6个方面22条措施,编制工作清单41条,形成市局主抓、县局主建责任链条。创新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做到党建工作与税收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2.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法治建设领导主体责任。坚持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推进法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压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狠抓基层建设”工作思路,部署开展南宁市税务局党委“蹲点抓基层”专项行动,由南宁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带队下沉一线访民情民意、察问题实情、探对策方法,纵深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立足税收征管职责,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1.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牢固树立“税费皆重”理念,坚守“不收过头税费”原则,依法依规征税收费,2023年全年共组织税收收入708.46亿元、完成社保费收入524.33亿元、非税收入319.26亿元。

2.精准落实税费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实施“任务清单+政策清单+问题清单+操作指引”管理链条,狠抓责任落实;探索建立政策推送、分级服务、风险应对“三个握手”机制,进一步提高政策推送精准度;多维度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在广西率先推出扫码领取“专属税收优惠红包”功能,2023年精准推送131.33万户次;在电子税务局推出“自动计算、一键享受”功能,实现税惠金额系统自动计算、纳税人确认享受,有效确保税费红利直达市场主体。2023年1-12月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31.34亿元,有力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3.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为纳税人缴费人分行业、分业务、分性质立体“画像”,精准匹配适用政策,自主分析纳税人缴费人高频业务、高频咨询等情况,并通过企业税企交流群、征纳互动平台、“纳税云课堂”等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推送和咨询服务,实现“政策找人”精准服务;打造“问办协同”服务,解决以往热线服务只能“问”不能“办”等问题,“问转办”事项平均办结时长压缩67%;优化纳税信用培植计划,完善纳税信用修复功能,精准开展纳税信用复评宣传辅导,2023年南宁市A级纳税人达3.2万户,同比上升36%,A级企业数量和占比明显上升,纳税遵从度明显提高。

4.积极服务地方重大发展战略。聚焦政府重大项目需求,以“一项目一团队”的服务方式,紧盯项目前期引进商洽、落地建设、建成投产、培育壮大等环节,打造“全生命周期”重大项目涉税跟踪服务机制,为推动南宁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税务部门的作用。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切实抓好税务规范性文件日常管理工作,通过开展“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等工作,进一步净化执法源头;结合实际工作,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修订积极建言献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深入推进“阳光执法”。构建税务执法“1+3+7+N”制度体系,明确日常税收执法事项工作标准,出台税收风险任务分级应对工作规范,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积极推进执法档案电子化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

2.提高行政处罚精准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好新修订的广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准确适用税务总局下发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不断提升税务执法温度和执法精度;依托广西税务APP平台,实现“简易处罚”“首违不罚”全流程自助线上处理,进一步推动税收执法高效便捷。

3.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推进征管手段信息化建设,优化“云核查”税收执法模式,将40个实地核查事项转为线上“不见面”办理,实现核查耗时压缩超过80%,执法效率提高6倍以上。“云核查”税收执法模式获得税务总局在税务系统进行复制推广。

4.积极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对一般纳税人登记、欠税管理、税务稽查等6项税务事项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有效提升执法精确度。其中税务稽查通过辅导企业自查,全年共自查补缴税费4137.33万元。

5.大力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严查狠打虚开发票团伙,全年打虚案件立案检查272户、定性虚开136户,查补税款及罚款合计6657万元;积极整顿税收秩序,对双高人群、成品油、医美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加大税警联合打击力度,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木材行业虚开发票案等专案检查行动,构建税务、公安、检察院、法院和海关五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格局,开展常态化、全链条、一体化联合打击,维护税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6.积极拓展税收共治工作格局。全面深入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运行,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宁市破产事务管理人协会召开破产管理府院联席会议,加强破产管理三方合作;与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等部门共享数据,实现电子税务局房产交易模块70%数据自动生成,为全市15万安置人口极大简化安置购房涉税事项办理流程;联合市人社、医保部门持续开展“千名党员进社区下村镇”社保缴费便利化专项行动,覆盖全市808个社区、村镇,服务群众220.9万人次。

(五)构建矛盾争议多元化解格局,促进征纳关系和谐

1.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的方式化解争议,妥善处理涉税争议,2023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4件。做好税务行政诉讼应诉各项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切实维护税法权威,2023年新发生税务行政应诉案件(一审)5件。

2.大力推进“枫桥经验”税务实践。发扬新时代枫桥精神,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南宁市税务系统新时代“枫桥式” 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创建活动,第一批有16个“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获得称号;开设“办不成事请找我”诉求直通车,高效化解“堵痛难”问题;统筹利用本系统税务干部中“三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公职律师)人才“专业+特长”优势,积极推动基层管理局成立“三师”工作站,打造涉税(费)争议受理和处理“一站式”矛盾化解服务。

(六)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规范执法权力行使

1.加强执法权力监督管理。强化警示教育,通过与纪委、公安、检察部门联合拍摄案件警示教育片,印发案件剖析材料,开展案例研讨交流、签订廉政承诺书等方式,营造崇廉尚廉的氛围;做好监督执纪审查,做到常态化开展监督,及时梳理、归集问题线索,组织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持续严肃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以问题查摆和整改成效促进队伍作风向好向优;持续深入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按照清单任务逐项推进,提升纪检质效。

2.加强税费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一案双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内外勾结、通同作弊虚开骗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税收监管;梳理骗取和违规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学习自查,实现以案促管、以案促治。

3.提升税收风险应对质效。加强风险任务内部控制,实行税收风险任务分级应对管理。通过日常审核、集体复核、提级复核、抽查复核等环节把控,实现“市局大闭环,基层小闭环”的双重监管。

4.加强规范政务公开管理。严格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健全公开审核机制,加强审核把关,规范信息发布;依托南宁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全面落实主动公开;明确依申请公开办理规定,完善办理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切实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

(七)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促进征管质效提高

1.不断提升数字化征管能力。认真组织筹划,稳步开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推广上线各阶段工作;主动承接广西税务系统征管改革重点任务,依托广西电子税务局平台积极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的功能开发,将办税缴费“网办”的事项扩大至233项,税费业务网上办覆盖率超96%,有效实现“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扩面增量、提质增效。

2.创新推进“智慧税务”建设。试点推出自然人社保费“便捷申报扫码缴纳”新系统,已办理缴费业务超11000笔,实现自然人缴费提速75%;推动“不动产登记+税务”平台系统提档升级,将“不动产登记+税务”网上办业务类型拓展至离婚析产、继承、法拍等特殊业务,在全国率先实现不动产交易全业务类型网上办,得到了纳税人的肯定。

(八)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干部执法水平

1.夯实法治队伍建设基础。实施南宁市税务局“百人人才”培养计划,积极开展全系统练兵比武,大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深厚学习氛围,获得2人次在全国税务系统练兵比武考试中获个人成绩前10名,综合成绩位列全区税务系统第一的好成绩。全面推行“1+2导师制”,为每位新录用公务员配备政治导师,在理想信念、政治理论上加以引导教育。注重干部税收法制业务培训,定期开展科级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抓早、抓实、抓好124名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全国税务系统统一执法资格考试,不断提高干部队伍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2.推动法治人才培养使用。大力推进公职律师和基层法制干部对法治工作的参与,组织全市公职律师以及基层法制干部参与涉税争议办理、复议案件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等法治实践活动,提高法制队伍和公职律师的业务水平。

3.扎实有效开展税收普法工作。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收宣传月等活动为抓手,通过开展形式丰富、重点突出的税收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充分统筹调动各类媒体资源,将最新的税费优惠政策以短视频、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发布于南宁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平台,进一步扩大宣传声量。持续深化青少年税收法治教育,通过筹划青少年税收法制课堂节目,联合兄弟单位开展跨区域青少年税法普及直播活动,发挥税法宣传教育的预防和引导作用。2023年10月与海南省的海口市、东方市、澄迈县,贵港市、来宾市、玉林市七市县税务部门联合开展“琼林桂树,环保税收”青少年普法跨省直播活动,直播活动通过广西税务直播平台、海南税务抖音号等媒体同步直播,线上访问量超46.4万人次。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南宁市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税务干部队伍法治能力素养还有待提高、税务执法精确度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以数治税”“智慧税务”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入推进、信息共享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南宁市税务局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工作部署,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线,担当作为,守正创新,努力在税收治理、税务执法、税收征管、税收服务、税务监管、税收共治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不断提升税收法治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能力和水平。

(一)要持续提升税收治理水平。始终围绕“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主题,坚持税收法定原则,持续深化税源建设,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坚决打击涉税违法行为。

(二)要持续推进文明公正规范执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精神,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打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三)要持续推动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依托税收大数据,加强数据分析,深化“以数治税”,同时坚持通过“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优化改进征管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征管工作质效。

(四)要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完善便民利企税务“微改革”各项成果,积极推进“枫桥经验”税务实践,以高质量的税收服务助推首府营商环境的持续提升。

(五)要持续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构建完善南宁市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不断提升事前、事中、事后风险一体化防控水平。

(六)要持续推进税收共治工作。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不断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深化“税务+司法”协同联动,不断提升税收执法的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