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横州市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之龙咨询集团”微信公众号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LNN2023-C3-015-ZYQT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横州市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采购方式:☑磋商

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陆万元整(¥960000.00)/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玖拾陆万元整(¥960000.00)/年。

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简要服务要求描述

合同履行期限


1

国家税务总局横州市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1项

(一)食材的要求

蔬菜、禽蛋类

1、蔬菜:保证新鲜并保证每批蔬菜均通过农药残留成分测试,测试的结论要登记保存备案,且符合现行国家食品安全法要求

2、禽蛋类:新鲜、无变质、来自非疫区。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4.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月17日 至2023年1月2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微信公众号平台。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云之龙咨询集团”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售。(关注微信公众号“云之龙咨询集团”,在云之龙咨询集团公众号页面选择[集团服务]→[购买标书],登记公司相关信息并经核实后,通过线上支付费用,即可下载采购文件。详细操作见公众号“购买标书”首页内“购买标书使用需知”)

3.售价:采购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价款交纳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银行账号:623661021638

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2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或通过邮寄送达,具体要求如下:

(1)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送达:

①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4楼(具体见电子显示屏),逾时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② 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接收时间:2023年2月1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2)采用邮寄方式送达:

①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寄出不能等同于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时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逾时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为确保疫情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

③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纸质表格(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无效,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④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收件人:王程龙、黎怡瑾,联系电话:18076615611。

⑤响应文件邮寄接收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8:00-12:00,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接收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2月1日9点30分后(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磋商及最后报价的有关要求:

(1)磋商时间及地点:2023年2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2)鉴于现阶段疫情情况,采用现场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磋商。

1)现场磋商地点: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5楼,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2)电子邮件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及澄清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小组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通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应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作出应答。书面应答文件必须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按要求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前提交至磋商小组,否则视为放弃磋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也将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提交。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南宁频道(http://guangxi.chinatax.gov.cn/nanning/)、www.yzljt.cn(云之龙集团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横州市税务局

地 址:横州市横州镇茉莉花大道320号

联系方式:邓卫桃,0771-72222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

联系方式:0771-2618118、2611889、2611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书霞、谢思婷

电  话:0771-2618118、2611889、2611898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横州市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