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青秀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更好发挥和拓展提升税收法治建设,更好发挥和拓展提升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现将2023年青秀区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第一主题”、青年理论学习“第一任务”,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要事”,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法治政府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质要求,坚持以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放在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地位。2023年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十六个党支部共开展三会一课295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研讨57次,组织中心组专题研讨14次,组织主题教育专题党课17场次。

(二)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

围绕第二批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聚焦主题、立足主业,扎实推进第二批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迅速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党委会开展传达学习习近平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的“第一议题”5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与青秀山风景区税务局党委开展主题教育联学1次,各支部书记讲主题教育专题党课15次,扎实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共收集18条建言献策“金点子”。

(三)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全面落实税务法治建设领导主体责任,推进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对税收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稳步有序推进各项法治工作任务落实。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要求,每年举办“党委书记讲法治课”活动,本年度“党委书记讲法治课”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青秀区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征税,履行税收机构基本职能

始终牢记税务机关的税收基本职能,持续贯彻组织收入原则,依法依规征收各项税收及社保费、非税收入,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密切关注收入进度,及时把握收入增减变化,观测政策落实效应,不断提高税收及社保费、非税收入质量,助推青秀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年组织税费收入280亿元,其中税收收入92.37亿元。

依法加强税款征收的监管,按照“强党建、优体系、深改革、重法治、防风险、促发展”工作思路,围绕税收工作中心,不断提高税收风险管理成效。完成上级税务机关下发的各项风险疑点核查,共计查补税款1690.52万元,滞纳金26.54万元,缴回留抵退税1.54万元。

(二)全力落实延续和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服务发展大局,全面落实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等一系列延续和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最大程度释放税费优惠政策红利,坚持以减税降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各行各业纳税人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蓬勃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包括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创业就业群体的扶持力度。2023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合计24.85亿元,5755户个体工商户享受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10102户小规模纳税人享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29114户纳税人享受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优惠;2794户纳税人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

三、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枫桥式”工作室、建设“枫桥式”税务分局,统筹构建线上线下串联、前端后台贯联的税费争议快速响应模式,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征纳更和谐”,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新时代基层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青秀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被评为南宁市税务系统2023年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枫桥式”工作室服务接待纳税人0.28万户次,解决问题95条。

依法依规办理复议应诉案件,强化案件办理制度,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坚持按照《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办理复议应诉案件。2023年我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复议案件1件,处理向上级税务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的复议案件3件。未发生行政应诉案件。

全面贯彻落实税务总局“人才强税”战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夯基垒台、提质增效、进位升档”工作部署,成立青秀区税务局“三师”工作站,以“矛盾化解在基层”为主要工作原则,重点解决日常征管过程中税(费)争议,以高质量法治人才队伍为法治政府建设及税收法治建设提供充分的活力和坚实的人才支撑。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应对突发事件,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收集和报送突发事件事实和处置情况。重视舆情管理,妥善处理涉税舆情,积极化解纳税人负面情绪。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有序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就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结果等信息在官网上及时发布公示,使税务行政执法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提升税务行政执法水平。

认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有效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公正,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程》,充分发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在依法行政中的事前监督作用。2023年度青秀区税务局共开展重大执法事项审核68项。

五、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流程监督管理,在我局部署开展“阳光执法”工作建设,构建税务执法“1+3+7+N”制度体系,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税务执法工作基本规则(试行)》,采取“风险应对、征管稽查衔接、尽职免责”三个方法,聚焦发票审批规范等七个问题制定七个业务规范,并基于以上制度采取一系列外扩管理措施。

全面推进执法档案规范化管理,结合税收执法全流程管理的要求,制定《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税收征管档案管理手册》,明确18类53项日常税收执法工作规范。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等章程规范严格落实入户执法审批制度。全方位全链条对纸质档案、执法记录仪影像资料、录音电话档案三类档案资料建章立制,分级分类规范管理。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着力提升执法规范性、公正性、合法性。行政许可方面,全面推进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好承诺时限规定,确保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结做到“零超时”,共计公示准予行政许可结果2185条。行政处罚方面,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规范行政处罚流程与文书写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的职权内遵循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合理原则,统一执法尺度,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共计公示行政处罚结果603条。行政确认方面,通过全方位宣传、专人管理落实方式,完成年度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为276户次纳税人调整信用等级;完成1344户次非正常户认定。

七、持续提升税务执法精细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适用裁量基准处理各类处罚,进一步促进规范税务执法方式,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对适用“首违不罚”的纳税人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联合青秀山风景区税务局对处罚裁量基准执行进行口径统一,保持裁量基准适用的一致性、确定性,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引导纳税人从被动遵法到自主守法转变,营造良好税收法治营商环境。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承接南宁市税务系统阳光执法试点工作,成立青秀区税务局阳光执法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行政执法行为执法流程从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链条监督,从规范执法流程、强化档案管理、加强内控监督、落实尽职免责等方面扎实加强权力制约,完善执法监督体系。推进本局风险防控及业务规范的制度建设,先后制定税收工作制度9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内部执法分类分级监督方案(试行)》,结合相关业务规范,对虚开增值税发票、取得异常抵扣凭证等税收风险应对任务进行抽查,发现11类33方面问题,提出监督整改意见17条,风险防范监督落到实处。

九、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提高税务干部法治素养

组织我局新公务员参加全国税务执法资格统一考试,以考促学提高干部法治素养,2023年新录用公务员中有14人通过执法资格考试获得执法资格证书。邀请法律顾问面对全局各部门开展法治讲座及法治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纪法知识和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我局开展法律讲座1次,宪法宣传日法治培训1次。

(二)强化法治人才培养使用

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落实,目前我局共有外聘法律顾问2名。充分利用外聘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执业经验和法律知识,在促进青秀税务工作的制度化和法治化建设,规范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工作,防范法律风险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不断壮大公职律师队伍,深化公职律师管理和服务,大力推进公职律师对税务法治工作的参与,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的积极作用,目前我局共有公职律师3名。同时组织我局“三师”人才成立青秀区税务局“三师”工作站,充分发挥“三师”人才在税收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企业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深化税收法治宣传教育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的便民办税春风活动为契机,借助我局“红石榴”党建品牌活动,派出“红石榴党员先锋队”走进乡镇社区开展税费及普法宣传,在辖区范围内形成遵法守法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同时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纳税人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弘扬宪法意识,营造法治宣传氛围。

十、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

(一)法治思维应用能力有待加强

综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工作难题及推进工作开展,部门制度执行落实过程中存在打折扣问题。

(二)税收执法规范性不足

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执法能力、业务素养参差不齐,部分税务干部在执法文书、执法流程中仍存在各类瑕疵问题,部分执法标准不够统一,流程不够明确。

(三)税收执法监督有待加强

税收执法行为监督力度不足,岗位部门间监督协同贯通不够有力,监管环节流程不够紧密,存在执法监管不到位的地方。

十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持续强化政治机关建设

将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统领性建设摆在首位,坚守全面从严治党根本政治方向。深化理论学习,坚持“第一议题”、“第一主题”、第一内容,确保贯彻执行不偏向、不变通。扛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压实党支部管理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管在日常、严在平常、抓在经常。继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政治生活的检查指导。做好主题教育“后半篇文章”,把主题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深入落实广西税务局“24字工作要求”结合起来,聚焦税收主责主业,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

(二)持续优化税费争议化解

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枫桥式”税费争议调解室、“三师”工作站等渠道化解税费争议矛盾,讲求执法手段兼具合法合理及刚柔并济。加强局内对“枫桥式”精神的宣传培训,对“枫桥式”工作经验的分享,提高我局干部税费争议调处能力,持续建设“枫桥式”税务分局,逐步推进税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

(三)继续提升税收执法法治水平

深化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税收执法体制机制。一是稳步落实“阳光执法”工作,进一步跟踪工作流程规则落实情况,定期开展执法监督,针对执法过程中易漏、易错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二是继续加强执法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实现大数据支撑管理的科学基础,引进局域网为基础的档案管理系统,用技术手段解决档案管理,执法行为留痕难题。分类优化各项执法手段,从制度落实、数据应用、配套措施等方面健全执法机制。

(四)深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是进一步简化流程。继续推进新办个体工商户“办税不用跑、全程线上办”项目,持续探索“一件事一次办”模式。二是畅通税费争议沟通渠道,努力做到简单诉求即时回应,疑难诉求“一对一”有回应,确保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得到高效响应。三是进一步加强税源建设。针对建材类个体工商户经营特点,探索编制具有本地特色的建材市场监管指引。四是确保税费政策精准推送。通过税费政策针对人群及特点,建立与外部单位数据共享渠道,对政策受众纳税人群采取精准投送方式,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五)健全税收监管体制

一是打牢基础。从数据上、规范上、制度机制上建立健全欠税管理等基础征管制度,进一步提高基础数据的质量。二是要管好风险。聚焦内部的执法风险、管理风险、廉政风险,深化“云核查”税收执法新模式,借助信息化手段实施“云核查”,加大常态化检查和整改力度。三是要提升质效。充分发挥征管部门监交职责,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易查询、可追溯”的监督模式,监督档案管理部门和各业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征管档案链条管理。

下一步,青秀区税务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指导,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履行税务机关各项职能,努力谱写新时代法治政府的青秀税务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