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旺顺新泰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501003306524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稽查局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南市税稽强扣〔2022〕17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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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71—5706173。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4月19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稽查局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南市税稽强扣〔2022〕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