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现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宾阳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宾阳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宾阳县税务局编制,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网站——县局信息公开、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宾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宾阳县宾州镇枫江路107号,电话:0771-8253590,电子邮箱:byxswjbgs@163.com)。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宾阳县税务局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条157条,其中通过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开信息77条(含转载),通过南宁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开信息80条(含转载)。累计向社会公众发布文件类主动公开信息9条,转载政策类文件及通知公告39条,发布工作动态类15条,公开人大建议答复件1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宾阳县税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宾阳县税务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有文件类政府信息均按照相关要求明确了公开属性,其中依申请公开文件和不予公开文件均明确标准不公开理由,所有主动公开文件均在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结合税务系统实际,健全公开机制,严格按照已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宾阳县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执行规范公开信息内容、信息审查发布程序信息公开方式等使得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更加日常化、责任化、具体化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宾阳县税务局主要通过南宁市税务网站、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单位概况、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税收法规等主动公开类信息,同时在县局和各基层单位办公场所、办事窗口以公开栏、显示屏等方式公开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等。并积极与宾阳融媒体中心、宾阳吧等本地媒体开展合作,主动宣传最新政策法规等税收知识。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宾阳县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强化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举报信箱,多渠道收集、了解群众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宾阳县税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64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呈现良好态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各职能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性、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县局政务公开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管理、培训与指导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管理需要进一步强化健全。下一步,宾阳县税务局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对《条例》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责任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一是不断强化公开意识,切实增强税务干部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性,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二是全面提高工作水平。结合纳税服务、税收宣传等各项税收工作,多措并举为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形成整体合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三是继续完善监督考核。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宾阳县税务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