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条)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横州市税务局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http://guangxi.chinatax.gov.cn/)、横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x.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横州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广西横州市横州镇茉莉花大道320号横州市税务局,邮编:530300,电话:0771-7222244,传真:0771-7219162,电子邮箱:nnhxgs3576@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横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横州市税务局”)坚持依法主动公开,回应社会关切。依托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00余条。对制发的各类文件,严格审核确定政府信息公开选项,明确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理由,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规定公开,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有效发布政府信息。

(二)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

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横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指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机构为横州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办公场所、接待人员、公开电话,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渠道。2022年,横州市税务局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州市税务局明确两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明确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手续,对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和发布审核,填写保密审查表、对外发布审批表等材料,分管领导签字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效运行。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横州市税务局除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南宁频道、横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还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通过使用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基层单位宣传栏等张贴重要公告文件,与横州市融媒体合作,利用《横州时讯》报纸、“横州发布”“花乡印象”“横州云”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及时、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民互动。2022年,通过横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和转载信息34条,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南宁频道发布和转载信息17条,通过办税服务厅、基层单位等场所张贴欠税公告4次、非正常户公告11次、委托代征协议书公告1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测试,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做好材料报送监督检查、考核考评、责任追究等工作,对因未审查或审查不严导致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严肃追责;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2022年,横州市税务局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中无违反有关规定情况,无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准确、意见不回应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更换相对频繁,对文件理解不够深入,业务不够熟悉,日常工作比较被动。转载转发的信息较多,自身的亮点工作信息较少

(二)改进情况。横州市税务局将持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强化对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的公开和解读,着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交流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横州市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