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隆安县税务局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2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http://guangxi.chinatax.gov.cn/)、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x.gov.cn/lagk/xxgkndbg/)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隆安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广西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548号,邮编:532799,电话:0771-6521502,传真:0771-6521533,电子邮箱:2742950996@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隆安县税务局(以下简称“隆安县税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公开信息包括各项税收新规新政策、新规新政策的解读文件、隆安县税务局制定的主动公开文件、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隆安县税务局对制定印发的各类文件,严格审核确定政府信息公开选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规定公开,主动向隆安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及时、有效发布政府信息。依托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0余条。

)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

隆安县税务局制定公开《国家税务总局隆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受理渠道,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机构为隆安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受理接待场所、安排接待人员,确保电话、传真畅通。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年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起诉的案件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隆安县税务局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担任组长,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并成立专门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认真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政府信息采集形成和发布管理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隆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要有: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南宁频道、隆安县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税收宣传橱窗或墙报、隆安县电视台微信公众号、隆安县融媒体等。隆安县税务局积极推进和配合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和维护,更新本单位网站专栏各栏目信息;受理(转办)部门信箱留言、咨询等及时转载发上级税收政策文件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测试,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做好材料报送监督检查,考评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2022年,隆安县税务局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中无违反有关规定情况,无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准确、意见不回应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隆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信息公开意识、公开信息内容、质量不够全面,不够规范,更新不及时,还需进一步提高,工作队伍业务水平还需加强。下一步隆安县税务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主动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围绕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在税收重点工作任务、依法治税、便民办税、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做好公开解读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隆安县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