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马山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官网(http://guangxi.chinatax.gov.cn/)渠道全文公开或广西南宁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官网(http://msx.nanning.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马山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马山县白山镇中学路177号,邮编:530699,电话:07716819990,电子邮箱:msgsbgs@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马山县税务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内各股室和各税务分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确保本局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马山县税务局制定了本局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同时,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维护子网站相关栏目,为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各信息公开要点主要负责股室,确保信息来源。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相关流程,不断落实工作责任,凡新产生的信息源均需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核,经信息源产生股室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后,方可对外统一发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马山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要有办公场所、办税服务厅和子网站,以上信息公开载体及渠道均正常有序畅通运行。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及时补充完整信息的情况。

马山县税务局一直加强对主动公开信息的业务审核和保密审查,2020年未发现虚假或者发布不完整信息。

2.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子网站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2020年,马山县税务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子网站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传播范围,全年共发布信息87条,其中日常工作动态41条、通知公告46条、其他7条。

2)2020年,马山县税务局通过马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全年共发布信息27条,其中日常工作动态0条、通知公告22条、其他5条。

3)2020年,马山县税务局通过马山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公布了相关信息,其中委托代征2户,公告1次;欠税公告0次,非正常户公告6户,定期定额公告5537 户次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情况。2020年,马山县税务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2.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2020年,马山县税务局未发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4

 38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13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7

 424

行政强制

 0

 +5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28.4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相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情况,主要存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务公开的数量不多;二是本局相关制度不够健全,主要是按照上级局制定的制度执行。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和编辑,保证活动的信息公开;二是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税收业务,对个体核定、行政处罚、欠税公告、纳税人信用等级等内容进行主动公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