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武鸣区税务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武鸣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ming.gov.cn/)和武鸣区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武鸣区税务局联系(地址:武鸣区标营路13号,邮编:530199;电话0771-6221322,电子邮箱:wmgsmaill@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武鸣区税务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及《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桂数发〔2020〕21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积极主动公开武鸣区税务局政府信息,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了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促进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工作。
2020年,武鸣区税务局在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税务局网站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1条。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被第三方评估指出信息更新不及时、不规范或错、漏等问题;未发现依申请公开咨询渠道不畅通,当面申请推诿扯皮,书面申请受理不及时,缺少登记回执,以电话或口头答复代替书面答复,答复告知超期限、内容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一) 政府信息管理
1、武鸣区税务局重新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成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各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扎实开展。
2、武鸣区税务局继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政府信息采集形成和发布管理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统计、政府新闻发布、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武鸣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3、武鸣区税务局按照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编制完成《税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武鸣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平台建设
武鸣区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要有: 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wumin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二级子目录(网址为http://guangxi.chinatax.gov.cn/nanning/)及武鸣区政务服务大厅、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相关设施、政务公开宣传橱窗或墙报、宣传资料、网络数字电视、微信和其他新闻媒体等。对于武鸣区政府门户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二级子目录,武鸣区税务局指定人员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宣传橱窗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无误向城区审批局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统计报表及年度公开汇报工作、计划、总结。
(三)监督保障
武鸣区国税局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武鸣区政府的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领导,明确信息公开人员。由一名分管副局长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做到按要求及时更新,杜绝“睡眠栏目”现象。
2、是提高站位,严把信息审核关口。对公开的所有信息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3、建立制度,保障公开规范可行。制定8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办法,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规则和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的监督机制。四是细化要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城区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4 |
104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 |
+3 |
1242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7 |
573 |
行政强制 |
0 |
+5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17871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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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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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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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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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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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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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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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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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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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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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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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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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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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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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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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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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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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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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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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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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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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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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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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武鸣区税务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不够,公众知晓率和查询率较低。二是网上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收集、网上发布、网站建设由兼职人员负责和管理,人员上存在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效率,比如在信息的及时更新上,存在一定差距。三是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等,都有待于今后加以改进。
今后,武鸣区税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强化工作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重点加大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就一些纳税人比较关注的执法项目办理结果的公开力度,满足纳税人的需求,推动税收工作的透明化,促进税收执法规范和廉政建设。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深入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检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强化过程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武鸣区税务局无相关信息公开。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0年,武鸣区税务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无相关信息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武鸣区税务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