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有兴宁区税务局编制。报告内容包括: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12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