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120号,邮编:530012,电话:0771—2431216,传真:0771—241153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南宁市税务局及兴宁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严格按照各级政务信息和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部署要求,抓实抓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

(一)落实落细主动公开要求。紧紧围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和各项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机构设置、减税降费政策、“双公示” 执法信息等内容,及时发布和更新主动公开信息。本年度共发布行政执法公示19条,工作动态29条,通知公告45条。

(二)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以来,我局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尽心尽力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本年度收到相关依申请公开事项共0条。

(三)稳步推进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严格信息公开程序、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要求部门负责人把关,保密办审核,分管局领导签字,办公室统一推送,稳步本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四)配合做好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1年,广西税务局对网站进行升级优化,我局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抓好网站平台的优化和维护工作,目前我局的政府部门网站为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网站的二级子网站,网站服务器由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统一管理维护,我局定期将需要更新的公开信息推送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审核,并由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负责统一对外公布公开。

(五)完善健全监督保障机制。2021年,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目标,按季度对局内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制定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绩效考核办法,通过强化对各部门政务信息绩效管理,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整体推进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有些部门对政务公开重要性认识不足,在信息主动公开管理工作方面存在一定滞后性。二是政务信息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因人员调整调动原因,政务公开专业人员后备力量不足,队伍素质与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队伍业务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税务部门的决策部署,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提高站位、强化认识,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方式,加强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作用与意义的认识,转变观念。二是注重后备人才队伍培养,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加强政策和实务操作学习,加强政务信息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政务公开队伍素质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