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http://guangxi.chinatax.gov.cn/南宁频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40号,邮编:530031,电话:5889319,传真:552548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和南宁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围绕《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2年广西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

通过网站等平台全面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公开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税收统计、政府采购等各类信息。加强涉及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通过图文、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增加解读效果通过网站等平台公开减税降费、办税操作指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3000多条;及时回应各类诉求,共办理30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主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结果均已在我局网站公开。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

强化政治意识,将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增进公众参与、监督权力运行的重要落脚点,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收到和处理自然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主动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回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三)严格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公开审核机制,对公开信息的发布与审核实行分级管理、层层把关,指定专人负责审核拟公开的信息内容,科学规范确定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建立信息发布台账,由南宁市税务局办公室统一扎口发布权限,配备1名专岗人员操作网站发布平台,全链条闭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本单位未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对因变化发展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程序进行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开。持续做好发布信息的日常检查纠错,加强错敏字的筛查,强化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确保公开内容完整、准确。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线上,融合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报刊、电视等渠道,围绕减税降费、发票电子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在税收宣传上持续加码,让纳税人缴费人全方位知晓税费优惠政策,营造积极舆论氛围。线下,通过宣传册、展架、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途径向纳税人分享“二维码”,扫码即可随时获取办税指南、信息查询、通知公告、政策讲解等各类涉税内容。南宁税务微信订阅号累计推送信息781条、南宁税务服务号累计推送信息384条;累计在网站发布通知公告类信息32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81条;在各级媒体刊发新闻报道700余篇。建立“不见面服务中心”,远程高效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办问”诉求,有效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在涉税咨询过程中遇到的服务链条脱节、多头描述需求、多方寻求帮助等堵点问题。

(五)加强监督保障

一是及时调整南宁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一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政务公开列入南宁税务系统办公室业务培训课程,共50余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市税务系统绩效考评项目,明确考核指标,细化任务分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8

行政强制

4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南宁市税务局通过强化考核督促和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针对2021年存在问题进行了一定改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仍需进一步提升。2023年,南宁市税务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加以改进,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持续优化门户网站栏目,加强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建设,提升信息发布水平;二是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和水平。聚焦政策文件中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重点内容,合理运用图表图解、动画、音频视频等形式,说清说透税费优惠政策惠民利企的亮点呈现出税费支持政策促进企业发展、税法宣传促纳税遵从的积极舆论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南宁市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