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2020-05-24

答复时间

2020-05-25

受理单位

广西税务12366

咨询内容

个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多少?扣除金额可以查询吗?

答复内容

根据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目前,国家医疗保障局已向公众提供互联网查询服务。参加基本医保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2019年度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累计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