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
2020-07-26 |
答复时间 |
2020-07-27 |
受理单位 |
广西税务12366 | ||
咨询内容 |
核定征收的个体户可以享受暂缓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吗? | ||
答复内容 |
可以。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其中,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
核定征收的个体户可以享受暂缓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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