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好整改工作和提高群众满意度,结合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工作方针,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扩大开放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加快实现“国际门户港、自贸试验区、绿色石化业、江海宜居城、小康幸福人”发展愿景,奋力谱写新时代钦州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整改内容

对钦州市督查考评办反馈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的3项2020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进行整改。其中,市级重点整改意见建议1项,其他整改意见建议2项(详见附件1)。

三、方法步骤

(一)分解定责。考核考评科根据钦州市督查考评办反馈的群众意见建议逐条梳理,及时下发给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分析反馈意见,查找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

(二)立项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整改目标表确定的整改措施、时间节点、整改目标等,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统筹推进,逐项抓好落实,切实解决群众的所想所盼。2021年6月25日前,考核考评科将整改方案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安排专人对社会评议意见建议的整改进度、落实情况、整改成效等进行跟踪督查。

(三)总结展示。各整改责任单位要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将填写好的整改完成情况表、整改落实书面报告、佐证材料等于2021年11月15日前报送至考核考评科。考核考评科负责汇总、报送整改完成情况至钦州市督查考评办,并于2021年12月15日前通过网站公示整改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将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六个有”的标准,即有量化的工作任务、有可操作的具体措施、有明确的时间表、有具体的责任主体、有责任人、有可以检验的成果形式,制定好整改措施,倒排时间表,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二)加强沟通,组织协调配合。牵头责任单位要统筹协调好整改工作,对需要多单位配合推进的整改事项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方法;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合力完成整改工作。

(三)跟踪督查,提升整改效果。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措施,抓好跟踪督查,随时掌握进度,对整改事项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无法解决处理的,要及时向领导请示报告,请求上级协调解决;对已完成事项进行整改销号,通过细致扎实的群众工作,有效回应各种关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