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通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0703MA5Q3YJE4K):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税务处理决定书》钦市税稽2022101及《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钦市税稽20226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钦州市文峰北路47号,钦州市税务局稽查局1010室。

电话:0777—2880738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