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委托钦州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钦州市润锋置业有限公司304个位于钦州市扬帆北大道1号阳光城·翡丽湾地下室非人防机动车停车位的抵税财物(经拍卖程序二次流拍)进行变卖。钦州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10:00—15:00(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对抵税财物举行变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位于钦州市扬帆北大道1号阳光城·翡丽湾地下室非人防机动车位共304个(详见清单)。其中,非人防机动车标准停车位299个,每个车位建筑面积约为32.07m2;非人防机动车母子停车位5个,每个车位建筑面积约为64.14m2。
二、变卖价格
非人防机动车标准停车位:29,000.00元/个;
非人防机动车母子停车位:43,200.00元/个。
三、变卖方式
在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以网络竞价方式增价变卖。
四、竞买人资格
(一)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二)钦州市阳光城·翡丽湾的业主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前一日向钦州市拍卖行有限公司提交合法有效的房产权属证明以及车位租赁证明,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非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竞买同一变卖标的物的,由出价高者竟得。
(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五、报名截止时间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8月26日10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1万元/车位到钦州市拍卖行有限公司账户(全称:钦州市拍卖行有限公司,账号:618484496601,开户行:中国银行钦州市赛格广场支行),并在“中拍平台”注册报名。
六、相关税费
变卖标的物产权转移手续所需的税、费分别由买受人和开发商按税法及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七、办公地址与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钦州市钦北区文峰北路47号9楼钦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联系电话:0777-2880725。
附件:钦州市扬帆北大道1号阳光城·翡丽湾地下室非人防机动车位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