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钦南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缴费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

二、缴费标准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照每人不低于380元的标准缴纳;国家对个人缴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个人缴费应在规定的缴费期限内按年度缴纳。除新生儿外,城乡居民在202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

三、缴费渠道

(一)线上渠道

1.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识别下方二维码或通过手机微信查找并关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点击“税费业务”→点击“个人缴社保费”→点击右下角进入“我的”点击“登录/注册”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后点击“我要缴费”选择“城乡医疗自主缴费”或“城乡医疗代他人缴费”输入缴费人信息,确认“缴费险种、经办机构、缴费年份”→选择“缴款方式”→支付成功。

2.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广西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为父母、子女、配偶代缴广西城乡居民医保费。首先,医保账户与代缴人绑定共济关系,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并关注“广西医保”公众号→点击“医保大厅”→首页点击“医保办理”→点击“账户共济信息”→按照提示阅读并同意授权须知→点击“增加授权”→填写信息后点击“提交”,完成授权。授权成功后,确保医保卡余额充足,进入“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选择“税费业务”“个人缴社保费”,个人账户支付人登录并实名认证后,点击“我要缴费”选择“个账代缴城乡医保”,根据提示填入待缴费人信息,验证成功后点击“下一步”按提示完成缴费。

3.微信城市服务缴费。微信识别下方小程序码或在微信中依次点击微信右下角“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选择社保缴费”下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居民身份证号及姓名→选择“缴费年限”→核对缴费信息并确认经办机构→确认无误后“去支付”→使用微信或任意银行卡支付,完成缴费。

4.支付宝市民中心缴费打开支付宝APP扫描下方二维码,或在支付宝主页面中依次点击“市民中心”→“社保”→选择“社保缴费”→“居民医保缴费”→输入居民身份证号及姓名→选择缴费年限→核对缴费信息并确认经办机构→核对缴费信息并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缴费”→使用支付宝或任意银行卡支付,完成缴费。

(二)签约扣费签订“委托金融机构扣费协议”通过银行扣费。

(三)柜台缴费金融机构柜台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四)其他代收农村金融服务点、已部署移动智能终端机的社区及村委等单位代收。

四、缴费凭据

(一)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广西税务APP(手机端)等线上渠道缴费的,以电子支付凭证作为缴费凭据。

(二)通过移动智能终端(POS机)、银行自助终端等智能机具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凭据。

(三)通过银行柜面、协议扣款缴费的,以银行业务凭证作为缴费凭据。

通过上述方式缴费的,可在5个工作日后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查看或下载电子缴费证明(电子缴费证明与纸质缴费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确需纸质缴费证明的,可自行到办税服务厅打印)。

五、缴费时间及享受待遇时间

)初次参保缴费。初次参保城乡居民在2024年2月29日前缴纳2024年度保费的,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缴纳2024年度保费的,从足额缴费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连续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在2024年2月29日前缴纳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逾期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在2024年2月29日后缴费的,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断参保缴费。中断缴费1年以上续保缴费的,在2024年2月29日缴纳2024年度保费的,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在2024年2月29日后缴纳2024年保费的,从足额缴费后第3个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职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不设享受等待期,从参保缴费当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五)新生儿参保缴费。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六)特殊群体参保缴费。农村低收入人口(含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特殊群体,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从缴费当月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其他事项

选择委托金融机构代扣费款的缴费人,可以家庭为单位,将家庭成员所缴费款及时足额存入代扣银行存折(卡),以便统一划扣。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医保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享受缴费事宜请咨询0777-5812366(钦州税务纳税服务热线,参保登记、待遇享受事宜请咨询12333或钦南区医保2821623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钦南区税务局 钦州市钦南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