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工作部署,近期将对原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钦南区税务局那丽税务分局管户事项进行调整,为确保相关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3月28日起,原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钦南区税务局那丽税务分局管理服务的那丽镇、那彭镇、那思镇纳税人、缴费人,划归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钦南区税务局尖山税务分局管理;原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钦南区税务局那丽税务分局管理服务的东场镇、丽光华侨农场纳税人、缴费人,划归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钦南区税务局南珠税务分局管理。
二、原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钦南区税务局那丽税务分局管理服务的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钦南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地址:钦州市钦南区文峰北路10号)线下渠道办理税费业务,也可继续使用现账号密码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APP等线上途径办理税费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钦南区税务局尖山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钦南区南珠税务分局将为管户调整涉及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确保相关税费业务顺畅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钦南区税务局尖山税务分局
联系人:秦静 电话:0777-2890717
地址:钦州市钦南区钦沙路21号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钦南区税务局南珠税务分局
联系人:唐卉媚 电话:0777-2825905
地址:钦州市钦南区梅园路7号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钦南区税务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