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2021年5月6日研究决定:
劳远民任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新圩税务分局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陆屋税务分局局长职务;
刘立宦任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檀圩税务分局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新圩税务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邓中原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檀圩税务分局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曹以冰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沙坪税务分局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
202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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