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2021年5月6日研究决定:

劳远民任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新圩税务分局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陆屋税务分局局长职务;

刘立宦任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檀圩税务分局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新圩税务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邓中原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檀圩税务分局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曹以冰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沙坪税务分局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

2021年5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