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现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钦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安排,其他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网站http://guangxi.chinatax.gov.cn/qinzhou)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钦南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钦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2021年钦南区税务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统计信息公开职责,加强组织学习,更新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一)主动公开方面

钦南区税务局加强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全面性,增强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2021年累计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厅、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渠道,及时公开本单位工作动态,本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26条,其中行政许可2438条,行政处罚188条,行政强制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钦南区税务局严格落实依申请受理机制,畅通申请受理渠道。2021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钦南区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根据上级税务机关和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内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具体负责钦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决策、重要文件审核以及推进、指导、协调、监督钦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钦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钦南区税务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工作基础,制发《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钦南区税务局机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钦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依托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网站、钦南区税务局子栏目、办税服务厅、税收宣传墙报、宣传资料其他新闻媒体,及时向市税务局报送本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钦南区税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日常监督和绩效考核,主动接受上级税务部门、地方政府和社会监督,充分运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社会关切问题进行公开回应,切实构建从政府部门到局内部门,从外部监督到内部监督的全方位保障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2022年工作安排

2021年,钦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2021年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评估情况通报指出的问题,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如认识不够到位、公开渠道建设不全、监督保障不力、信息公开质量不高、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下一步,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有序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为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公开氛围。钦南区税务局将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热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

(三)强化考核监督,不断深化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多、牵涉面广,为突出重点,创新形式,钦南区税务局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纳入绩效考核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把政务公开工作真正的落到实处。

(四)拓宽公开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公开、传播和发布税务政务信息,让纳税人缴费人方便快捷的了解相关信息,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平台开展互动。

六、其他事项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钦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钦州市钦南区文峰北路10号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7-2837722

传真号码:0777-2837722

邮政编码:535099

电子邮箱地址:qnqswj@126.com(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国家税务总局钦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申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