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2.第二税务分局,承担本县(市、区)重点税(费)源的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3.工业园区税务分局。承担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4.梨埠税务分局。承担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5.岭脚税务分局。承担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6.石桥税务分局。承担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7.旺甫税务分局。承担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