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长洲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长洲区税务局网站(http://http://guangxi.chinatax.gov.cn/wuzhou/xxgk_15146/xjxxgk_17365/czq_19770/zfxxgkzn_16524/)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长洲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新兴三路19号,邮编:543002,电话:0774-3819035,传真:0774- 381913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长洲区税务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34号)、《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桂税办发〔2020〕85号)、《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梧州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梧市税办函〔2020〕27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照相关规定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全面健全制度体系

根据实际工作,及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将相关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税办发〔2019〕93号)、《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梧市税办发〔2019〕22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互联网网站建设和管理,为政务信息公开提供有力保障。

(二)全面落实主动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长洲区税务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9条,其中工作动态32条。各类媒体共采用税收工作稿件75篇。加强公文公开管理,做好公文公开属性的审核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相关要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围绕服务大局、服务改革、服务中心,强化“以税资政”,全年办理长洲区有关政府部门来函2157件;向长洲区党委、政府报送专报4篇,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

畅通局长信箱等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流程,严格办理时限,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因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0件,实现信息公开不良舆情“零发生”。

(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采取“漫灌式”宣传与“滴灌式”辅导相结合、政策宣传与服务措施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将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通过户外广告、微视频、网络直播等方式宣传,有效扩大政策覆盖面和知悉度。

(五)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加强税务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程序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1

601

143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88

-1229

459

行政强制

0

1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比较薄弱,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手段、形式还有进一步丰富的空间。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有效落实责任,提升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程度。二是加强网站建设以及政务平台对接等工作,丰富技术手段。三是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长洲区税务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