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藤县税务局(以下简称“藤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网站(http://guangxi.chinatax.gov.cn/wuzhou/)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藤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藤县藤州镇民安路96号,邮编:543300,电话0774-7282368,传真:0774-728114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藤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上级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年度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坚持依法公开、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的原则,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聚焦工作重点,推进主动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根据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规范和夯实工作基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公开。2022年,藤县税务局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及地方政府网站等渠道发布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政务动态信息等各类信息共22条;发布人事任免、政府采购、非政府采购等信息6条切实做到了该公开的公开到位,同时重视防范信息公开风险,实现信息公开不良舆论“零发生”。

(二)抓好规范管理,推进依申请公开

藤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流程,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2022年,藤县税务局未接收到任何单位及个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强化制度落实,推进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政府信息制作和审查发布流程,加强对文件公开选项的审核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对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建立分项分类审核机制,重点关注敏感性、私密性信息,确保公开事项发布的规范高效。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组织各部门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评估,对因形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四)拓展公开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藤县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主要依托梧州市税务局网站和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并积极拓展梧州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地方融媒和办税服务厅等信息公开渠道。同时,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户外广告、广播电视、微视频等宣传方式,用通俗易懂的新媒体作品,让民众高效便捷获取税收政策信息,特别是各类减税降费政策信息。

(五)突出绩效考核,推进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管理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税务系统绩效考评项目,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标准。在日常工作中,主动接受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的监督指导,定期查漏补缺,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监督。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联络员队伍,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组织税收宣传培训班,开设政务公开专题课程,解读政务公开工作新制度、新要求,解答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交流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更好促进工作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

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

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工作人员特别是提供信息公开内容的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比较薄弱。二是部分信息如单位机构人员变更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的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增强专业素养,提升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社会热点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不定期开展公开情况自查,查缺补漏。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全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