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哪些优惠政策?

免!

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免征中小微企业和以用人单位身份参保缴费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减!

1.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减半征收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及其它类型单位的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2.减半征收企业及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其中贺州市减征期限为2020年2月-2020年3月,其余13个市及自治区本级的减征期限为2020年2月-2020年6月。

提醒: 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或人员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缓!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申请缓缴前连续3个月亏损的企业,可申请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申请缓缴前连续3个月亏损的企业(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年内,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二、有关经办流程是哪些?

(一)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优惠,如何办理手续,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享受“免”、“减”优惠政策无需办理任何手续,无需提供任何材料,只需按原方式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直接享受。

(二)如何办理缓缴社保费申请?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分别向参保地社保、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缓缴申请审核表和财务报表申请缓缴社保费。

(三)对已申报缴纳2月份的社会保险费,符合社保减免政策,是否要办理社保退费申请?

对已申报缴纳2月份的社会保险费,且符合减免政策,多缴的社会保险费将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退回原缴费账户或抵缴后期应缴费款,无需公司提交申请,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市文件明确。

三、获取各市具体政策和办理流程的方式

缴费人可通过社保、医保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也可以拨打社保咨询热线12333和广西税务咨询热线12366,反馈在享受政策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诉求,相关部门将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