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柳城县寨隆镇龙善大八水泥砖厂(纳税人识别号:91450222MA5KCUDA6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桂税二稽罚告〔2020〕13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柳州市东环大道167号
电话:0772-2082975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桂税二稽罚告〔2020〕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