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北流荣安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0981685178820H):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桂税四稽强催〔2020〕3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特此公告。
税务机关地址:钦州市北部湾北大道53号
电话:0777—3693106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2020年5月9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税务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桂税四稽强催〔202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