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柳城县寨隆镇龙善大八水泥砖厂(纳税人识别号:91450222MA5KCUDA6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桂税二稽处〔2020〕41号)、《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罚决定书》(桂税二稽罚〔2020〕19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柳州市东环大道167号
电话:0772-2082975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桂税二稽处〔2020〕4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罚决定书》(桂税二稽罚〔2020〕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