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广西青祺药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0100MAA7BQKC8Y):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桂税一稽检通〔202211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望园19

电话:0771—5885892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 4 18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桂税一稽检通〔202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