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刘芳平(纳税人识别号:45242319690216006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催告书》(桂税三稽强催〔2023〕101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桂林市象山区安新北路2号。
电话:0773-7791018。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3年5月16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催告书》(桂税三稽强催〔2023〕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