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广西非并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0103MA5QFR5K0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桂税一稽检通〔2024〕70号)、《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桂税一稽通〔2024〕242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19号1701
电话:0771—558323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桂税一稽检通〔2024〕70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桂税一稽通〔2024〕2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