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起草了《广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9年12月2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发送意见到邮箱gxsw3399@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宁市民族大道105号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530022)。信封上请注明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征求意见。

附件: 《广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