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税收宣传质量,充分了解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状况,增强税收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优化纳税服务水平,我局就第30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效果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在2021年11月1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6号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邮政编码:530022),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第30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效果的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提出意见:联系电话 12366。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