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优化养老保险待遇结构,提高待遇水平,结合我区实际,我们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ncshbxc@rst.gxzf.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为: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社会意见反馈)。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2-1号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险处。邮编:530022,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社会意见反馈”字样)。

三、在本公告下方的“意见征集”栏在线提交意见。

意见反馈时间为2023年6月5日—6月16日。邮寄信件以信封上的邮戳为准。联系电话:0771—5885842。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