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现委托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对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地铁媒体宣传合作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地铁媒体宣传合作项目

项目编号:GXSW-GXKLD20203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雯思

项目联系电话:0771-34862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韦镔伦,0771-56633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韦雯思:0771-3486278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A分标:

1.通过分布在地铁通道、站厅及轨行区的主体墙面的广告区域向过往旅客、行人宣传。

2.制作新政策投放宣传海报8幅,品牌入口整体设计2套。

3.投放要求:

(1)品牌入口数量:S站点1个,A++站点1个。

(2)十二封灯箱数量:S站点4个,A++站点4个。

(3)设计画面美观:背景简洁、美观、清新、大方,适合宣传需求;版面设计和谐美观,布局合理,清晰简洁,内容紧扣主题且相互连通;文字字体大小适宜,排版整齐。色彩与背景搭配合理协调,风格统一。

B分标:

1.通过南宁地铁移动电视频道向过往旅客、行人宣传。

2.投放要求:

地铁移动电视:播放时长为1分钟,播放频次每天32次,投放周期为15个自然日。

本项目A分标、B分标均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A分标:广西乐达传媒有限公司已被授权为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全媒体(平面+多媒体)独家运营商,开展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广告经营与销售业务,有效期限为:2016年6月28日至2024年12月2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B分标:广西视铁传媒有限公司已被授权为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地铁电视独家运营商,开展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地铁电视广告经营及销售业务,授权期限为: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6日 09:3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A分标:供应商名称:广西乐达传媒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综合调度指挥大楼B楼的第6层。B分标:供应商名称:广西视铁传媒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73号广西电视台。

五、其它补充事宜

公示期限:2020年5月12日起至2020年5月19日止。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5.3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