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始终坚持把建设法治税务作为税务工作的基本准则贯穿于各项工作中,树牢法治思维、加强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税收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带头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带头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局党委中心组分专题学习研讨、邀请专家开展辅导讲座、制作板报宣传依法行政和民法典知识等形式,坚定不移推动党中央和税务总局、自治区党委政府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健全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切实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党委在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1.2021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认真贯彻两办意见,深化征管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精心带队,不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抓好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工作。对税务注销即时办理、增量房(一手房)交易申报、存量房(二手房)交易申报、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等项目均按照承诺制的规定办理;对“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等6项证明事项采取“告知承诺”方式,纳税人缴费人不再提供纸质证明。

3.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将税务总局春风行动10大项,30个具体任务事项,100项具体措施划分为直接落地、先落地后完善、先细化再落地、系统优化项目4类予以落实,加快推进国家税务总局“春风行动”工作部署的落实。二是结合广西实际,就简并税费申报、拓展网上办税、深化结果应用等11个任务事项,制定智能POS机办税、“智能+”服务、“银税互动”贷款补偿机制等17项创新和特色举措,提高了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获得感。

4.持续开展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有效、简洁、规范的要求,2019—2021年先后两次组织全区各级税务机关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税务规范性文件10份,其中全文废止8份,部分条款废止1份,修订1份。

5.巩固减税降费成效,助力企业发展。发挥减税降费“1+6+2”常态化工作机制作用,提升政策落实精准度和便利度,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提供了良好的税收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跟踪立法问效。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实施效应分析,总结改革立法成效,形成专项调研报告,为政府提供执政参考。

2.积极推动地方立法。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税收保障条例》列入2022年地方性法规修订计划,完善综合治税制度保障。

3.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进一步规范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解读、评估、清理等工作。对2021年本级制定的5件规范性文件,严格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审查,确保全系统执法依据规范、统一。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贯彻落实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工作规则;建立重大事项跟踪督办制度,对有关重大事项进行跟踪问效;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行法制审核清单制;健全重大税务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与纳税人缴费人等行政相对人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税务规范性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严格执行重大法制审核制度,对“三重一大”、重大行政审批、行政复议、重要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严格执行集体审议的决策形式。

2.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统筹调配公职律师援助各市税务局办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务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及全区15个市税务局成立了公职律师办公室,截至2021年底,全区共有公职律师225人,其中局本级34人。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对税务人员从事税务执法活动(包括税收和非税收入的执法活动)必须具有税务执法资格,2021年组织2020年新录用公务员513人及 2019年之前录用但未参加或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25人,参加全国税务系统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取得执法资格。

2.进一步完善税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2021年1月1日实施新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保全区税收执法“一个尺度”“一个标准”。2021年4月1日起,在全区税务系统全面抓好《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列明事项的落实工作,创造了优良的营商环境。

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2020年6月1日起广西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级税务机关(含稽查部门)均已配备执法设备,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有效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税务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组织对中央重大税收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开展情况、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纳税申报、注销登记等执法事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切实做到“管住关键人、管好关键事、管到关键处、管在关键时”。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坚持应急管理。针对业务、系统重大变化加强应急管理,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自助办税终端、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检修运维,办税高峰期内安排设备运维人员进驻业务量较大的办税服务厅,出现常规软硬件故障第一时间解决。

2.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报送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带班领导在岗期间保持移动电话畅通及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按《全国税务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要求,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确保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制度

1.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研究本级重大、疑难税务行政复议案件,提出处理建议。

2.认真履行复议应诉职责。畅通复议申请渠道,简化申请手续,完善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2021年1—12月,全区已受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64件,比2020年增加 22件,增长52%,其中区本级受理32件,增长146%。发生税务行政应诉案件20件,比2020年增加8件,增长67%,其中区本级发生7件,增长40%。

3.切实发挥和解调解积极作用。运用复议意见书制度等措施,妥善处理民营企业涉税争议,加强复议诉讼典型案件剖析,推广说理式文书,指导基层税务机关以和解调解方式化解涉税矛盾。

4.积极推进“税院联动”。推动与自治区高院联动开展破产处置等顶层机制建设的同时,在试点单位大力推进创新项目的先行先试,在为法院提供房产询价、参与法院拍卖房产、积极征缴税费债权等方面都有突破性进展。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通过网站、新媒体、公告栏等渠道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4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同时以绩效考评促进各市、县(区)税务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稳步拓宽政务公开内容范围。

2.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件,均已按时处理,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做“强”督审监督,督促履职尽责更到位。2021年开展了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增值税专票电子化试点、疫情防控政策落实、个税改革、减税降费、企业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等重点工作的督察督导,督审部门共抽查4375条疑点数据,抽查率15.1%,比督审司3%的工作要求高12.1个百分点。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纳税服务实现智能升级。进一步扩大“一窗受理”“全区通办”“跨省通办”事项范围;切实推动“一事通办”;通过“一表填报”等方式简化办税、缴费环节,通过大数据分析形成个性化信息,完成智能税收缴费信息推送。

2.深化不动产登记“算税”探索,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与自然资源部门实现了“证”、“税”两大信息平台融通,开创了跨部门平台一体化办理新格局。二是与住建、自然资源、民政、公安、银联、国库等6部门实时共享涉税数据,构建了良好的平台和数据基础。实现线上自助办理不动产交易缴税、线下办理继承遗产、赠与、析产、享受拆迁安置减免税、法院判决、个人转让在建工程等特殊复杂业务全面提速。

3.启用非税收入征管信息互联互通系统,打开非税收入征管新格局。2021年7月1日正式上线使用广西非税收入征管信息互联互通系统,形成“主管部门专业核定、缴费单位自行申报、税务部门组织征收、收缴款项直入国库、财政部门统筹管理”的安全高效的非税收入征管新格局。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抓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并与各项税收工作相融合,每年按时按质向地方政府和上级税务机关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终述职工作。将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并作为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巡察工作规划,统筹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机动式巡察。

3.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监督,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在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依法行政现状与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仍然存在不少的差距:一是少数税务干部还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离国家现代化治理的高标准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少数纳税人纳税遵从度有待提高,虚开发票、偷税等各类违法行为还不同程度存在。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推进新时代税收法治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建设税收法治营商环境

以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为重点,全面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法治营商环境。

(三)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

深入推行“三项制度”的落实,提升执法公信力;稳步有序推行说理式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的方式化解争议,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强化税务执法监督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一案双查”制度,使严格的执法监督真正发挥规范执法行为的作用,把税收执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