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近日,“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以下简称“联盟”)专题培训班在“一带一路”税务学院(扬州)举办,来自刚果(金)、缅甸、塞尔维亚等11个国家(地区)的23名财税官员参加培训。截至目前,中国内地学院已先后6次组织了来自33个国家(地区)的124名财税官员参加培训。

今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在浙江乌镇主办第一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随着《乌镇声明》的发布,“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以下简称“合作机制”)宣告正式成立。作为合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联盟设立“一带一路”税务学院,向合作机制参与方提供税务知识培训和技术援助,组织税务专业探讨和知识产品开发,以增进“一带一路”国家(地区)之间的税收征管合作,更好地支持构建增长友好型税收环境,促进“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经济发展。

本期培训班聚焦“全球化背景下的税收争端及其解决措施”这一主题,围绕国际税收宏观形势、“一带一路”合作机制等内容进行分析,就APA(预约定价安排)、BEPS(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行动计划等项目开展研究,通过经验分享、案例分析和角色模拟等形式,探究如何有效预防和及时解决国际税收争端。

在为期一周的研修中,各国(地区)代表客观介绍了本国(地区)概况和税制情况,沙特、柬埔寨、厄瓜多尔等国家(地区)学员代表还主动分享了解决税收争端的经验做法。学员们通过友好、热烈的交流讨论,充分表达意见、积极完善方案,为日后有效解决国际税收争端打下基础、凝聚共识。与此同时,培训班主办方还创新引入“实境引导法”,通过实物示范、实地观摩等诸多形式,帮助各国(地区)代表加深对中国文化和中国税务工作的了解。

合作机制为“一带一路”国家勾画出了税收合作的美好前景,参加培训的学员们表示,联盟各成员将在合作机制指引下逐步推出更多务实举措,不断提升“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税收征管能力,为实现“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经济共同发展提供更大助力。